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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結構工程驗收基本規(guī)定膜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有些基本規(guī)定是必須要求的,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 1.膜結構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相應的技術標準、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膜結構工程施工項目應有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 2.膜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計量器具應經計量檢定、校準合格。 3.膜結構工程的施工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采用的原材料、成品、構配件和設備應進行進場驗收。凡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應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復驗,并應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見證檢驗; (3)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經施工單位自檢符合規(guī)定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相關專業(yè)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查。 4.膜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檢驗批、分項工程、(子)分部工程進行。 5.膜結構(子)分部工程可劃分為膜支承構件制作、膜支承構件安裝、拉索制作、拉索安裝、膜單元及膜連接鋼構件制作、膜單元及膜連接鋼構件安裝、充氣設備安裝等分項工程。其中,膜支承構件應按相應的國家規(guī)范進行驗收。 6.檢驗批檢驗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主控項目應全部符合本規(guī)程質量合格標準的要求; (2)一般項目應有80%及以上的檢驗結果符合本規(guī)程質量合格標準的規(guī)定,且最大偏差值不應超過允許偏差值的20%; (3)質量檢查記錄、質量證明文件等資料應完整。 7.分項工程質量合格標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所含的各檢驗批均應符合本規(guī)程質量合格標準的規(guī)定; (2)所含的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8.(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所含分項工程檢驗合格的基礎上按本規(guī)程第3條進行驗收。 9.當膜結構工程施工質量不滿足本規(guī)程要求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理∶ (1)施工質量不合格的檢驗批應返工或返修,經返工重做或更換膜單元及其他部件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檢測機構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檢測機構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并確認仍可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外觀質量的要求,可予以驗收; (4)對不合格的檢驗批經返修或結構加固處理后,若能滿足安全使用和建筑外觀質量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xié)商文件進行驗收。 10.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和建筑外觀質量要求的膜結構(子)分部工程,嚴禁驗收。 |